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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考研复试方案

来源:爱考网 [2020-5-16] [微信公众号查成绩:]


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《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的通知(教学函〔2019〕6号)、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厅〔2020〕4号)和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本市和我校疫情防控实际情况,在确保安全性、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,根据《上海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》,制订2020年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。

  一、工作原则

  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科学选拔,德智体全面衡量,择优录取,确保质量、宁缺毋滥的原则。

  二、组织管理

 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,并对学院的复试结果负责。

  复试工作人员严格按照《上海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》进行选拔,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,即:凡有自己的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,教师本人必须主动申请回避复试、现场评分和录取等工作。

  按一级学科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,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(含)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专家组成,设组长1人。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的具体内容、评分标准、程序,并具体组织实施。复试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、办事公正、无直系亲属报考。

  三、复试以及复试名单确定

  复试分数线: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,根据本学科及专业特点和统考招生计划、报考生源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。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,择优录取。

  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详见《关于公布上海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的公告》。网址:http://yjszs.shu.edu.cn/info/1004/5162.htm

  四、招生名额(统考招生人数)(根据复试情况可能会有微调)

  环境科学与工程:75人

  化学工程与技术:68人

  核科学与技术:8人

  资源与环境:25人

  材料与化工:15人

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:1人

  五、复试时间、地点、形式

  面试时间:环境科学与工程2020年5月16日全天

  资源与环境2020年5月16日全天

  化学工程与技术2020年5月17日全天

  材料与化工2020年5月17日全天

  核科学与技术2020年5月20日(暂定)

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由计算机学院进行复试

  面试方式:我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以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。统一采用zoom平台进行复试。请考生提前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平台的调试与准备工作。复试前安排平台测试,各组秘书会提前通知考生。

  六、资格审查与复试材料提交

  1、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提交请参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《上海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通知》,http://yjszs.shu.edu.cn/info/1004/5171.htm

  2、复试材料:

  1)《2020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》(签字扫描件或清晰照片版,必须提交)

  2)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;

  3)本科期间获奖证书;英语四/六级证书。

  请5月12日前,登录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(网址:http://202.121.199.142/Other/ZS/)提交。登录名为考生本人准考证号,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。

  七、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、录取规则

  1、复试内容:复试总分300,其中外语综合应用能力150分、专业课面试150分。

  2、录取规则

  1)考生的录取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(占50%)+复试成绩(占50%)之和。录取时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,由高向低顺序录取。

  2)复试成绩不合格者(低于180分者)不予录取;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,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
  3)复试结束后,各复试小组上报学院复试工作情况,并及时通知考生录取结果,复试小组派专人做好未通过复试的考生的解释工作。

  4)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,经学校官网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确定拟录取。

  八、调剂信息

  本学院核科学与技术有少量调剂名额,考生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“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”进行。

  九、招生体检与复查

 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,由学校医院组织。体检不合格者,按有关规定执行。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,严肃查处复试违规违纪行为,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,一经查实,即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》等规定严肃处理,取消录取资格,记入《考生考试诚信档案》。入学后3个月内,学校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,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。复查不合格的,取消学籍;情节严重的,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。

  十、信息公开

 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、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:021-66137521,

  13917924466

  学院联系电话:021-66137748,13818345087

  电子信箱:luys7174@shu.edu.cn

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

  2020年5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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